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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多,实用性强,周口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计划发布(含报考代码)

来源: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摘要
9月23日下午15:00-17:00进行测试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单招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计划如有增加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我校师范类专业不参加单招,单招专业计划表见附件,分类专业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使用。

三、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学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并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在2020年9月18日至19日报送我校开元校区招办3102房间李老师。学校招办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统一审核录取,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科目及考核办法

我校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200分,测试方式为笔试。

(二)测试对象:取得2020年高考资格未参加高考的考生;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在省定分数线180分以下的考生;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中职考生。以上三类考生都需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测试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

五、单招程序

(一)网上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8时至17日18时,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考。考生可选报考我校5个专业。

(二)确认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报考我校单招考生于9月22日登录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或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填写通知书邮递地址、联系电话,其中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公告。

(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于2020年9月23日按考试时间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测试。

(四)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0年9月25-26日,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测试分数,考生如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两天内,书面向我校教务处申请复核。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一是凭高考成绩录取:对高考成绩在省定分数线180分(含180分)以上普通高中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对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过省定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滑档考生优先录取;二是凭单招测试成绩录取。

学校招办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单招测试成绩分类分专业划定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拟录取,总分相同的以高考成绩语、数、外(无高考成绩者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语、数、外成绩,中职考生根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只报一个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2.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参加普通高招体检的考生,我校单招不予录取。

(六)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招办在2020年9月30日前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二)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对以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方案由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0单招专业计划表


备注:1.标记为星号的为校企合作专业,正常学费之外另加收技能拓展费(汽车电子技术和汽车服务与营销专业除外)。

          2.表内各专业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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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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