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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来源: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摘要
计划2790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20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 在豫招生代码:6291,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学制为2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对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要求,招收对象为: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高职单招。考生数据下载后,我院将外省户籍考生的详细信息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查。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0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279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正式录取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各专业报名人数的比例核定录取计划人数,并根据实际考试人数、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专业录取计划。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等专业37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摄影与摄像艺术、舞蹈表演等专业6000元/年•生,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11000元/年•生,其它专业42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 650元/年•生、960元/年•生。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符合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上网上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专业(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2.报名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时至17日18时。 

(二)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中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报考体育类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艺术表演)的考生不得兼报其它专业志愿。 

(三)免收报名考务费 

七、体检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只招收男生,且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八、考试办法 

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一)对高中毕业生,不再组织考试,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出现多人分数并列时,对参加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将其考试成绩作为高职单招录取参考依据,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二)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不再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只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出现多人分数并列时,对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将其数学考试成绩作为高职单招录取参考依据,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考试日程安排: 

2020年9月22日下午15:00 — 16:30 

(四)考试组织:学校设点,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组织考试。 

(五)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要求马上离开。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统战部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河南省水利厅》(豫教学〔2019〕164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5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 

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二)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于2020年9月18日17:00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报送我院。我院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院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一、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对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分别计分。 

(三)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分别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凡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招办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 

(七)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十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四、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相关事宜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院规定开班条件的,我院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十六、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七、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    编:453006 

电    话:0373—3720999   3720555 

网    址:http://www.xx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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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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