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网

被录取后,准大学生应该做什么?省招办提醒——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贺笑天

内容摘要
录取之后,考生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这两天,最开心的事,莫过于查询到自己被录取啦!那么,录取之后,考生还需要做些什么呢?

目前,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推进,考生们将陆续收到心仪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省招生办提醒考生,被录取后,还有这几件事要一一注意,千万别只顾着开心,耽误了大事。


【关键词:确认录取结果】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今年,考生可通过多个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通过相关招生院校网站查询;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查询;前往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另外,我省还将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录取信息,省招生办官网也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完成类型、批次录取高校名单。


【关键词:按时赴校报到】

省招办提醒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升学志愿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被录取后,考生应如期到校报到。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入学就读,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

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我省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关键词:领取纸质档案】

据了解,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管理。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领取档案手续。我省规定,未经省招生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澳门高校录取的例外),不得为其提供档案。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关键词:高校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将组织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


【关键词:警惕招生诈骗】

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

省招办提醒考生注意行骗伎俩,诸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

提醒考生及家长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河南省招生办监督举报电话:0371-55610639

邮箱:jiancha@heao.gov.cn。

关注豫教了解更多前沿资讯

责任编辑:王蒙恩


Copyright © 豫教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2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