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教网

【高考速递】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

内容摘要
国标代码:13785; 在豫招生代码 6310(普通专科)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科学、公平、公正、透明,更好地开展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要求,更好促进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坚持a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要求进行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5

第七条 在豫招生代码 6310(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级相关领导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各省以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分省分专业审批为准。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1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1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审批为准,学费58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十三条 各批次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到下一批次统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七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高考录取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也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限额8000元。学院设有学院励志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比较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嵩山路南段

邮政编码:452470

联系电话:0371-62809555(兼传真)

联系人:闫青乐

学院网址:http://www.shaolinkungfu.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注豫教了解更多前沿资讯

责任编辑:臧文佳


Copyright © 豫教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2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