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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院校名单!我省2022年对口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内容摘要
相关考生请注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宽中职生升学渠道,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安排部署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对口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2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对口招生高校如下表,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

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总表



通知明确,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

备注:中职专业名称后加“*”的为2021年入学的一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使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所对应专业信息。

在报名资格审核方面,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依托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和技工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生源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和各级中职生学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和在2022年6月30日前未按时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资格或毕业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取消其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通知明确,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科合卷,专业课两科合卷。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22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组织命题。

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2.体育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身体素质270分,其中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为考生必考项目;运动专项技术180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工作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47号)精神,今年不组织专项技术考试,该项目成绩均以满分计入考生总成绩。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身体素质项目和分值不变,按照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3.音乐类专业

(1)专业主科为声乐、器乐、戏曲(任选其一)的音乐类:

考试科目和分值。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视唱18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戏曲任选其一)27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视唱、专业主科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2)专业主科为舞蹈的音乐类:

考试科目和分值。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剧目表演270分,基本功18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剧目表演、基本功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4.美术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素描(含速写)、色彩、工艺美术设计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5.学前教育(原幼师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幼师语文教材)100分;数学(幼师数学教材)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2)考试方式。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通知指出,要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口本、专科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本、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强调,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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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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